通 告
发布时间:2024-02-23 16:08
通 告
兹有我司人员姚宝才(身份证号码 330422197311285110),住址: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姚浜村新姚家浜43号,联系电话:13906730310,因其行为给我公司造成重大损失,现我司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处理,我司从未授权姚宝才代表公司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、对账单、结算单等,如发生此类事件均属个人行为,与本司无关。
特此通告
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.02.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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