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建文〔2015〕12号 人事任免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12-01 12:30
经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,关于吕德坤等人员职务任免如下: 一、免去吕德坤董事长职务; 二、免去沈有根总裁职务; 三、免去吕国跃执行总裁职务; 四、任命吕德坤为董事会主席; 五、任命吕国跃为董事长兼总裁; 六、任命沈有根为副董事长; 七、任命徐子松为执行总裁,主持全面工作。 八、以上人员管理分工仍按照恒建文【2015】04号
经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,关于吕德坤等人员职务任免如下:
一、免去吕德坤董事长职务;
二、免去沈有根总裁职务;
三、免去吕国跃执行总裁职务;
四、任命吕德坤为董事会主席;
五、任命吕国跃为董事长兼总裁;
六、任命沈有根为副董事长;
七、任命徐子松为执行总裁,主持全面工作。
八、以上人员管理分工仍按照恒建文【2015】04号文件执行。
九、以上人员任免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开始执行。
希望调整后的领导班子,继续发扬恒基精神,团结带领广大员工,再创新业绩,再新铸辉煌,为推动恒基建设集团的战略实施做出新贡献。
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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