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规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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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合规科普 第三期

发布时间:2022-09-23 14:06

企业合规最早出现在美国,总共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。

【企业合规是如何发生的?】

  企业合规最早出现在美国,总共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。

第一阶段 自我监管阶段

  早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,合规就出现在了美国的商业监管实践当中。当时,为了获得社会的信任,一些企业试图通过规范员工的行为来加强自我监管,督促员工依法依规行事。同时,一些行业协会也尝试制定合规指南,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。当然,此时建立合规体系的目的不仅仅只有依法依规经营,也是为了有效地划分市场、控制价格。

第二阶段 政府监管时代

       20世纪60年代以后,美国出现了一系列企业垄断的丑闻。包括通用电气、西屋电气在内的十几家公司通过划分市场、操纵价格和控制招标等方式来确保其市场垄断地位,这些公司先后受到美国刑事反垄断部门的调查。先后有30余家被调查企业和40多人与检察机关达成认罪协议,这些企业被法院判处数百万美元的罚金,另有7名公司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。有了前车之鉴,众多企业开始制定反垄断合规计划。在此过程中,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合规的发展产生了较大推动作用。这是因为,只要企业建立了合规计划,并保证该计划得到严格的监督和诚实的执行,监管部门就可以据此认定企业没有主观过错,不对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于是,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在美国特定领域逐渐受到重视。

第三阶段 刑事行政合规并存阶段

 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,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对海外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显著加强,大批跨国企业因为存在各种商业贿赂行为而被定罪判刑。由于定罪给公司所带来的不仅是刑事责任,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,使公司失去商业机会和交易资格,为避免如此严重的后果,很多公司开始重视内部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,避免海外贿赂行为的发生。

自此,企业合规从特定行业的管理机制,发展成为美国企业界普遍的公司治理方式。与此同时,从刑事执法部门加强合规监管开始,逐渐为几乎所有政府部门所接受,形成了刑事合规和行政监管合规并存的局面。

第四阶段 普遍监管阶段

  在2000年以后,美国爆发了大规模的企业欺诈丑闻,包括安然、世、雷曼兄弟等在内的多个美国公司,因卷欺诈案件而最终宣告破产。而作为当时全球第一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安达信公司,也因为向监管部门提供伪造文件而受到刑事起诉,并随即陷入分崩离析的困境,不仅失去了从事证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绝大多数客户,员工也纷纷离职或失业,造成了美国经济的严重动荡。

为应对这场危机,加强对企业的内部控制,美国于2002年通过了《萨班斯奧克斯法案》该项法案的实施代表了美国治理上市公司基本理念的转变,也就是从简单的信息披露走向实质性的监管。其中,最主要的监管方式就是督促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体系,要求公司管理层承担其建立、运行、评估、披露内部控制体系的责任。

      2010年通过的《多德弗兰克法案》,针对金融危机的发生,推动了企业合规制度的进一步发展。根据美国学者的分析,该项法案更加重视公司内部的举报和合规程序,督促企业不断改进合规计划,以便有效预防企业内部的违法违规问题。

 

  随着美国企业合规制度的普遍实施,一些国际组织逐步接受了通过合规进行公司治理的理念,其他西方国家先后接受并采纳了合规治理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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